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新办公室使用条例

发布: 学生会      发布时间: 2017/05/05 05:02:37  阅读:

第一条 总则
(一)校学生会办公室(敬文书院3号楼2104)是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举行内部会议、存放日常用品和互相交流的场所,为加强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对办公室的管理,维护办公室的正常秩序,树立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拟定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使用条例。
(二)此条例适用于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的所有成员,望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使用条例违反处置》进行处理。
(三)此条例将在实践中逐步修改,同时鼓励学生组织成员在日常使用中积极提出宝贵建议,共同将条例完善。

第二条 公共物品管理
(一)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共物品随意外借或私自使用,同时应妥善保管物品,节约使用。
(二)借用公物
1、若需借用公物,借用人需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如实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物品借用登记表》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许可后方能领用。
2、公物一经借出,则归借用人全权负责。
3、借出公物需及时归还,不得拖延。归还后,需在《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物品借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并将物品清理整洁、放回原位。
(三)采购苏州科技大学学生会公用物品者需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物品采购记录表》,做好记录工作,并将物品有序放置。
(四)公物赔偿
在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成员使用公物过程中,公物受到损坏或遗失,以下情况需负责维修或赔偿:
1、故意损坏,或随意放置导致遗失
2、在使用过程中,转借其他人使用,造成损坏、丢失
(五)值班人员每周需整理并清点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内公共物品,并做好记录工作。


第三条 使用制度
(一)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是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学生组织的办公场所,非学生会使用,须提前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申请并在《办公室使用登记表》上记录,以便在办公室进行相应安排。
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部门若需使用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进行会议等活动,发起人需向相关组织内的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使用登记表》。

(二)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部门若需使用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进行会议等活动,发起人需向相关组织内的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使用登记表》。

(三)任何组织成员未经允许均不得擅自使用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若有违规使用,将按《条例》处理。
(四)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使用过程中需注意爱护环境,使用结束后借用人需负责安排人员进行打扫。

第五条 卫生管理
各部轮流到办公室值周对办公室进行大扫除。
(一)总体要求: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墙壁无污点、门窗洁净,空气清新、无异味。
(二)具体要求:
1.定期扫地、拖地、倒垃圾。
2.门窗无积尘、无张贴的废纸、玻璃明亮。
3.桌面、柜子里的东西、凳子等摆放整齐。
4.报纸、文件、信件等不得随意置于办公桌上,应将其放入相应的固定位置。存放整齐。
(三)其它要求:
1. 各部门举办活动所需的海报等宣传物,由各部门负责人制作、粘贴并将其回收。
2. 各部门人员都有义务按照本制度严格维护办公室的正常办公秩序。各部部长须传达通知本部门人员,如有人员严重违反,追究其部长领导责任。
3. 离开前关闭办公室内电器,锁好门窗,否则如发生事故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条钥匙管理
1、任何成员不得私自转借或转让或配备办公室的钥匙,一经查处,给予相应的处分,重
者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通报批评,取消办公室使用的资格。
3、若有丢失须向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上交书面检查,经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主席团同意后,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补配。
4、非学生会的部门,使用办公室钥匙时,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部门在使用办公室房间及物品时须通知负责人,得到负责人的批准,并领取办公室钥匙,用完毕需及时归还钥匙。

第二条惩罚条例
1、凡屡次违反卫生管理制度,并屡劝不改者,办公室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打扫清洁1—6天。

第三条附则
(一)本条例由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负责,最终解释权归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所有
(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开始生效

苏州科技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

 办公室物品借用登记表

 办公室物品采购记录表

 办公室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