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广大同学普遍需求,甄选出服务思想成长、维护正当权益、助力学校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的为同学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活跃校园氛围,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团结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主题
我为同学做件事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2023年3月上旬)
项目应当以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学院学生会申报2-3个项目。多学院学生会共同策划开展的项目,可联合申报,并由其中一个学院学生会具体负责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评选立项(2023年3月下旬)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校团委进行立项考察,结合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最终立项数。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2023年4月-2024年4月)
各学院学生会抓好项目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化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阶段:成果展示(2024年5月)
以年度为单位实施项目服务,在年末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可结合PPT展示,时间3-5分钟),评委根据现场评分和项目策划书,评选优秀项目。
四、项目类别
(一)引领思想成长类。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专题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英烈文化调研等方式,帮助同学接受政治教育和价值观熏陶,引领同学思想成长。
(二)落实权益维护类。通过聚焦与同学密切相关的校园治理短板和普遍性诉求,建立同学意见建议线上线下征集平台,广泛听取同学心声,积极推行校园提案制度,开展特色化权益类活动,服务同学校园学习生活权益。
(三)帮助学业进步类。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在学业、科研等方面的问题,依托导师、助教等资源举办学业答疑、作业辅导工作坊、实验室参观等活动,搭建学习资料共享平台,帮助同学们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业成绩。
(四)解决就业发展类。针对同学们在就业方面的需求,依托“团团微就业”系列活动,举办职业规划讲座或就业指导沙龙,引导同学们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有效提升同学们的职场竞争力及就业质量。
(五)促进身心健康类。以提升同学健康素养为核心,组织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协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努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其他类。属于“我为同学做件事”服务领域,能够起到帮助同学、服务同学作用的其他项目。
五、活动要求
(一)服务同学,精准有效。坚持服务宗旨,以帮助学生成长为中心,植根同学,优化学生会精品服务项目协同联动,丰富拓展实践载体,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权益维护、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校园生活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二)突出特色,展现风采。践行学生会组织为同学做实事的初心,结合高校自身特色,发挥组织优势,贴近广大同学的需求以及学生会组织自身工作特点,展现关心同学的良好风貌,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三)优化机制,与时俱进。探索开展“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机制,协同各级工作力量有效配合,打造让同学们喜闻乐见的优质项目。继往开来,采用具有时代特点的工作模式,不断优化方式方法,提高学生会组织工作效率。
(四)精炼文字,突出亮点。把握活动核心要点,紧靠同学实际需求,言简意赅阐述活动开展关键,使广大师生能够从展示中找到主要解决的问题,从而能够结合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开展有关活动,切实解决学生需求。
(五)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通过报刊杂志、校园刊物、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大宣传的成果运用,提高活动影响力度,营造“我为同学做实事”浓厚氛围。
六、活动评审
校团委将从申报的活动项目中评定出立项项目,并进行重点跟踪,给予必要的活动指导和经费支持。各级学生会积极落实项目的实施。校团委将于2024年5月进行项目终审考核。评审优秀的项目将进行集中表彰和展示。各学院学生分会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也将作为学院星级学生分会评选的重要依据。
七、申报要求
请各级学生会结合活动要求,撰写立项申报书(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3月10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报送至校学生会邮箱2947073741@qq.com。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