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增加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并实现学生会评优制度透明化,现制定学生会考核制度如下:
一、自本学期起实行,对所有学生会干事、部长实行量化考核标准作为最终各项评定的有效依据之一。
二、部长考核由对应分管主席负责,部门干事由办公室委派负责会议记录干事协助该部门部长一同记录。
三、量化考核采用计分制,所有成员在学期初有50分基础分,根据一学期内表现进行加减分计算,期末进行核算得分。第二学期重置初始分数,重新考核,得出第二学期分数,最终得分由两学期分数共同决定。
四、部长、干事分数变化进行公开,将分数表挂在办公室;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各自负责部门部长及干事分数变化,干事分数变化由办公室部长每周汇总向主席团汇报。
五、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即分数低于60分将免去其职务。考核成绩优秀者将由团委和主席团裁定予以适当奖励。
六、每学期末由办公室负责将个人分数变化及原因制作表格,发往各个部长、干事个人。
七、严格规范退部问题,干事退部需要向部长及主席团提交退部申请书,明确阐述退部原因经批准方可退部,部长将在部门内部会议上予以公布。退部后,若之前保管整理部门资料文件,应主动上交部门相关资料,以便工作的接替。
八、优秀干事的产生由分数排名和部长根据平时表现决定,各占比50%。
九、详细量化标准见附表。(得分可视情况酌情加减)
干事量化考核详细标准 |
基本分:50 (最终得分不封顶) |
项目 |
详细条例 |
得分/次 |
一、例会出勤 |
例会全勤 |
+10 |
例会迟到 |
-5 |
例会无故缺勤 |
-10 |
二、日常工作表现 |
参与活动 |
+5 |
活动中表现积极 |
+5 |
为学生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
+10 |
活动中无特殊原因未佩戴工作证 |
-5 |
活动中无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 |
-5 |
活动中表现消极 |
-5 |
无视上级指示 |
-5 |
出现工作失误 |
-5 |
未按时完成工作 |
-5 |
工作不积极即无特殊情况累计三次活动不参与 |
-10 |
三、工作外表现 |
学期期末成绩优异即绩点在班级前10% |
+5 |
为学校或学院赢得荣誉 |
+5 |
其他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 |
+5 |
期末成绩挂科 |
-5/科 |
部长量化考核详细标准 |
基本分:50 (最终得分不封顶) |
项目 |
详细条例 |
得分/次 |
一、例会出勤 |
例会全勤 |
+10 |
例会迟到 |
-5 |
例会无故缺勤 |
-10 |
二、日常工作表现 |
参与活动 |
+5 |
活动中表现积极 |
+5 |
为学生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
+10 |
活动中无特殊原因未佩戴工作证 |
-5 |
活动中无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 |
-5 |
活动中表现消极 |
-5 |
无视上级指示 |
-5 |
出现工作失误 |
-5 |
未按时完成工作 |
-5 |
工作不积极即无特殊情况累计三次活动不参与 |
-10 |
三、工作外表现 |
学期期末成绩优异即绩点在班级前10% |
+5 |
为学校或学院赢得荣誉 |
+5 |
其他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 |
+5 |
期末成绩挂科 |
-5/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