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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学生会成员工作及开会制度

发布: 学生会      发布时间: 2017/05/06 19:40:37  阅读:

一、 学生会成员对所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完成,绝不允许不干工作或消极对待工作,保持手机通信通畅,工作、开会不得迟到。

二、部长(部员)工作时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确有原因需要请假者,须事先通过电话主席(部长请假

三、所有请假必须事先请假。除特殊原因,事后请假一律无效。

四、学生会成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五、学生会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时,须事先向部长或主席说明。

六、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工作请事假不得超过3次,开会请事假不得超过3次。 

        七、所有规定纳入最终考核,部长、主席当以身作则。